根据人社部《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省人社厅《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86号)等文件要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于2023年2月8日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实施随机抽取,现将抽取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
附件: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双随机”抽取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