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83452 提案人:市政协提案委
案由:建议各县区园区主动加强本辖区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全面提高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看似无足轻重的日常小事,实则关系城乡千家万户生活质量的紧要大事。各县区(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应当主动履职尽责,直面存在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系统思维,全面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感、满意度,持续优化本辖区宜居、宜业环境,不断提升对内凝聚力、对外美誉度。为此,建议:
一、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各县区(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应将本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创优环境、促进发展的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日程,研究措施,抓细抓实。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依据法规政策和本地实际,迅速明确各县区园区住建、规划、城管、公安、价格、环保、市场监管、民政、信用、财政、消防以及组织、政法、宣传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各自的责任和权限,防止推诿扯皮,形成管理合力。
三、健全制度,强化督查。组织社会各方力量,认真总结正反典型,全面分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规定,严格兑现奖惩措施,逐项逐片推进落实。
四、市直职能部门加强督导,全力服务。市住建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牵头主管责任,主动联系协调市规划、城管、价格、公安、环保、市场监督、民政、信用、财政、消防以及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各自职责,主动加强对各县区园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服务支持,共同推进各县区园区所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上规范、上水平,既为市县区(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分忧,更为广大城乡居民群众解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