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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号83452号建议各县区园区主动加强本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高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9-08-01来源:党政办公室

        提案号:83452 提案人:市政协提案委

        案由:建议各县区园区主动加强本辖区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全面提高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看似无足轻重的日常小事,实则关系城乡千家万户生活质量的紧要大事。各县区(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应当主动履职尽责,直面存在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系统思维,全面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感、满意度,持续优化本辖区宜居、宜业环境,不断提升对内凝聚力、对外美誉度。为此,建议:

        一、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各县区(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应将本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创优环境、促进发展的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日程,研究措施,抓细抓实。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依据法规政策和本地实际,迅速明确各县区园区住建、规划、城管、公安、价格、环保、市场监管、民政、信用、财政、消防以及组织、政法、宣传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各自的责任和权限,防止推诿扯皮,形成管理合力。

        三、健全制度,强化督查。组织社会各方力量,认真总结正反典型,全面分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规定,严格兑现奖惩措施,逐项逐片推进落实。

        四、市直职能部门加强督导,全力服务。市住建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牵头主管责任,主动联系协调市规划、城管、价格、公安、环保、市场监督、民政、信用、财政、消防以及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各自职责,主动加强对各县区园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服务支持,共同推进各县区园区所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上规范、上水平,既为市县区(园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分忧,更为广大城乡居民群众解愁。